4月14日,王学兵经纪公司君为天美发表声明,部分媒体对于王学兵先生“涉毒”的不实报道对其造成恶劣影响。
继26日第一篇声明后,昨日晚间武汉国资委再连发两篇声明,指2011年在金逸影视没有任何影视消费,金逸影视招股书“虚构事实”,又指其致歉公告“继续混淆视听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