并进一步要求唐德影视赔偿1.2亿元经济损失。这是浙江广播电视集团首度拿起法律武器捍卫《中国好声音》电视栏目名称的权益。
“广电是个铅球,民企是个乒乓球,如果绑到一起,乒乓球是跳不动的,应该通过一条线来连接,而且要放出一定的长度。”